根据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进行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总结和表扬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在择优推荐、严格审核的基础上,自治区妇联党组决定,推荐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优秀个人2名,名单公示如下,接受各界监督。 陈 玫 自治区妇联宣传部副部长、三级调研员,宁夏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联络员 马一平 同心县妇联副主席,宁夏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督导员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。如有不同意见,以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妇联反映。 联系电话:0951-2090238(传真) 通讯地址:银川市正源北街135号 自治区妇联机关纪委 邮 编:750011 电子邮箱:nxfljgdw@163.com
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2020年1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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